河北传媒学院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合作开展的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招收音乐表演考生,按美声方向培养,采用“3+1”人才培养模式,学制4年,前三年就读于河北传媒学院,第四年必须赴韩国诚信女子大学就读。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韩语,毕业时要求达到TOPIK4级。
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可同时获得河北传媒学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韩国诚信女子大学学位证书。
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项目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需要达到相应省份划定的各专业相应类别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统考专业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本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音乐表演考生,按美声方向培养,非美声唱法考生谨慎报考。不接受无出国意愿的考生报考。
学生在学习期间,应强化人文交流意识,提升交流能力。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学习,加强国情教育,开展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教育。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应自觉遵守所在国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外方高校的规章制度,树立中国学子良好的国际形象。
国外学习期间,学生应按照所在国及外方高校的要求参加医疗保险、人身安全保险,须购买航空以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在赴外方高校途中以及在国外学习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生承担。
国外学习期间,若学生发生意外以及突发事件,按照所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外方高校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将予以必要的协助。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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