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
根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的要求,凡来我校进行讲学讲座,并需要我校帮其申请短期工作签证的外宾,各邀请单位需提前2个月将外籍人士的护照首页扫描件及简历等相关材料报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我处向省外专局申请邀请函,外宾收到邀请函后,再在所在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短期工作签证;外宾自己已持有签证的,只需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报备即可。
外宾入境并拟住宿在名学居的,各邀请单位需第一时间(外宾抵达名学居之前)将护照首页、入境页和签证页(需展开扫描)发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向市公安局及派出所报送临住登记的工作;居住在校外涉外酒店的不用申报。
外事无小事,近期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查处了多起不依法申报临住登记的违法违纪案件,被查处单位除罚款外,在聘请外教资质、办学许可年审的办理上受到很大的影响。情况严重的,被查处单位相关负责人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请各单位收到此通知后,请外事秘书及时报至院领导知悉,并将本学期邀请外宾计划一并报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谢谢合作!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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